實施日期:90年8月3日 | |
營業區域*註 | 價格單位:新台幣元 |
用戶身分 | 非住宅用戶*註1 -甲類及乙類用戶 | |||
---|---|---|---|---|
方案 | 高用量型, A, B, C 型 | |||
申 設 異 動 費 |
每一門號選號費 (元) |
特殊號碼第一級 | 1,500 | |
特殊號碼第二級 | 1,000 | |||
特殊號碼第三級 | 480 | |||
一般號碼 | 480 | |||
405統一撥接碼 全區設定費 | 72,000 | |||
405統一撥接碼 每一門號選號費 |
黃金門號第一級 | 1,500 | ||
黃金門號第二級 | 1,000 | |||
一般號碼 | 480 | |||
每一門號異動費用(元) | 換號費*註2 | 240 | ||
一退一租手續費 | 免費 | |||
更名(繼承更名)費 | 免費 | |||
復裝(話)費-原裝機位置 | 免費 | |||
復裝(話)費- 欠費拆機(停話)復裝(話) |
免費(暫停期間月租費照常計費) | |||
暫停通信手續費*註3 | 200(暫停期間月租費照常計費) |
註 |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依交通部或電信總局公告之市內通信營業區域為準。在該區域內所裝設之用戶終端設備,其相互間之通信均按市內通信費率計費。 | |
註1 | 本業務用戶種類分類如下: 一、住宅用戶用戶終端設備裝設於住宅範圍內,專供家庭使用者。 二、非住宅用戶: (一)甲類用戶:用戶終端設備裝設於經各級政府立案且不具營利性質之公益慈善團體者。 (二)乙類用戶:指用戶終端設備裝設於營利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醫院及非屬住宅用戶及非住宅用戶之甲類用戶者。 用戶之種類由本公司依據用戶終端設備裝設位置及使用性質認定之。 收費區分為兩級: 第一級收費區:苗栗、南投、澎湖、宜蘭、花蓮、臺東、金門、馬祖等市話營業區。 第二級收費區: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屏東、高雄等市話營業區。 |
|
註2 | 用戶換號每號240元,由系統自動給號,若客戶要求選號,則僅收選號費用,不加收換號費。 | |
註3 | 移機無線暫拆通信者免收,暫拆期間月租費免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