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費異動公告 行動數據 - 亞太電信 Gt智慧生活

亞太電信官方網站

功能

行動數據


【4G手機資費新增198/1298/1898型及新增「4G上網資費296/496/696/996/1696型」】公告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資費呈報說明

公告日:103年12月24日
預定實施日:103年12月24日

資費異動對照表-新增「4G手機資費新增198/1298/1898型」
亞太電信
資費方案名稱
月租費/元 資費內含贈送量(限國內) 網內通話 網外通話 市話 簡訊網內 簡訊網外 數據傳輸超量說明 數據傳輸加購費率
4G手機資費
198 型
198 200MB行動上網量/語音網內10分鐘 0.05元/秒 0.11元/秒 0.11元/秒 1元/則 2元/則 暫停使用 100元/200MB:250元/1GB;(加購成功後,繼續以原上網速率使用加購行動上網量)
4G手機資費
1298 型
1298 5GB行動上網量/語音網內免費/語音網外70分鐘/簡訊網內350則 免費 0.1元/秒 0.1元/秒 1元/則 2元/則 調降行動上網速率至最高128kbps,降速後,超額用量不計費
4G手機資費
1898 型
1898 12GB行動上網量/語音網內免費/語音網外140分鐘/簡訊網內500則 免費 0.1元/秒 0.1元/秒 1元/則 2元/則
資費異動對照表-新增「4G上網資費296/496/696/996/1696型」
亞太電信
資費方案名稱
月租費/元 資費內含贈送量(限國內) 網內通話 網外通話 市話 簡訊網內 簡訊網外 數據傳輸超量說明 數據傳輸加購費率
4G上網資費
296 型
296 2GB行動上網量 0.08元/秒 0.15元/秒 0.15元/秒 1元/則 2元/則 暫停使用 100元/200MB:250元/1GB;(加購成功後,繼續以原上網速率使用加購行動上網量)
4G上網資費
496 型
496 4GB行動上網量 0.08元/秒 0.15元/秒 0.15元/秒 1元/則 2元/則 調降行動上網速率至最高128kbps,降速後,超額用量不計費
4G上網資費
696 型
696 6GB行動上網量 0.08元/秒 0.15元/秒 0.15元/秒 1元/則 2元/則
4G上網資費
996 型
996 10GB行動上網量 0.08元/秒 0.15元/秒 0.15元/秒 1元/則 2元/則
4G上網資費
1696 型
1696 20GB行動上網量 0.08元/秒 0.15元/秒 0.15元/秒 1元/則 2元/則
適用對象

亞太電信4G月租型用戶

適用地區

本服務之營業區域為國內全區

注意事項
  1. 本系列資費方案不分時段,月租費不可抵通信費,語音通信費以「秒」計費,未滿1 秒以 1 秒計收。數據傳輸通信費以KB計價,使用未滿1 KB以1 KB計費 (1MB=1024KB,1GB=1024MB)。
  2. 本系列資費方案之費率或贈送用量僅限國內使用,如於國外使用,依漫遊費率計收。國際語音通信費依各國際電話業務經營者國際電話費率計收。
  3. 每月網內免費語音通話分鐘數與網內語音通話費僅適用於以亞太電信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亞太電信行動電話門號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不適用於其他服務,例如:網內影像電話、語音加值、特碼服務等;每月網外免費語音通話分鐘數與網外語音通話費僅限於適用於撥叫國內市話、他網行動電話、低功率無線電話及呼叫器,不適用於其他服務。亞太電信3G/4G用戶間互撥視同網內互打。
  4. 簡訊服務費率僅限於國內一般發訊,包括手機發訊至手機、網頁發訊至手機等一般文字簡訊。
  5. 簡訊服務之標準規格為一則可容納160個英文字母或70個中英文字元,超過部分將另則發送並另行計費。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國際簡訊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及大眾電信部份,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受訊方有否實際送達,由對方網路決定。
  6. 每月通信量超過免費贈送用量時,以各類型通信費率計費。每月贈送之行動上網用量、網內語音、網外語音、簡訊均限當月帳單週期內使用完畢,當月未用完不可遞延至次月使用,亦不得折換現金。
  7. 行動上網加購量申租成功立即生效,實際生效時點以系統開通時間為準,系統開通時將以簡訊通知;申租成功後將無法更改加購類型,亦無法辦理異動與取消。當期未用完之加購傳輸量,可遞延至次一帳單週期使用,若次一帳單週期內仍未使用完畢,則不另遞延,亦不得折換現金。
  8. 申租、退租當期月租費以及贈送之國內一般行動上網量、語音分鐘數、簡訊則數,均依門號計費週期按實際天數比例計算。如因退租關係致使行動上網實際使用量超過前述計算結果,則依0.00023元/KB計費;語音及簡訊服務超過部分,則依各類型收費單價計收。
  9. 資費更改將於次一計費週期生效。
  10. 數據傳輸通信費僅適用於國內手機網服務瀏覽傳輸、各項加值服務下載傳輸以及國內以手機連結電腦在網際網路傳送及下載資料等使用。於國外使用數據傳輸服務仍需負擔漫遊網路業者數據傳輸費,詳細國際漫遊數據資費說明請參閱國際漫遊資費公告。請用戶注意國外漫遊費率與國內使用之費率不同,斟酌個人需求情況使用。
  11. 行動上網速度隨用戶終端設備、上網地點及人數等因素而有差異。資料傳送時之使用狀況可能略有影響實際資料之傳輸量,計費將以系統記錄為主,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4G服務,依亞太電信規定轉換成適用之支援服務時,期間產生之用量仍以4G服務費率計算。
  12. 為符合公平使用原則,於用戶使用超過雙方約定之上網量時,本公司得採取調降行動上網速率或暫停使用措施。
  13. 本系列資費方案為一般客戶正常使用所提供之通信費率方案,如經發現商業使用、專業測試、轉接話務或於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散播電腦病毒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等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常理之使用,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就所使用通信用量,依客戶租用服務類型的服務費率回溯收費並得對使用者提出法律追訴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4. 本公司得保留申請核准與否與隨時修改或終止本資費內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