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一動專案 - 2】
公告日:104年12月10日
預定實施日:104年12月11日
專案說明
- 促銷專案適用對象:全球一動用戶新申辦至Gt 4G之用戶。
- 加碼送國內通話費$1,200,係指每月折抵$100國內通話費共12個月。
- 本專案之通話費率僅適用於國內一般通話,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撥放、國際電話、國際漫遊…等皆不適用,請另見相關費率規範。
- 用戶申請本公司服務之程序 : 消費者到亞太電信直營、加盟門市、經銷通路,檢附相關證件辦理即可,本公司得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 本優惠專案限個人戶申辦,每人限申辦1門。若超過本公司規定門號總數上限或不符合申辦資格者,本公司得拒絕受理或要求轉換至其他適用專案。
- 4G資費方案僅適用於4G月租型用戶。本系列資費方案之費率或贈送用量僅限國內使用,如於國外使用,依漫遊費率計收。國際語音通信費依各國際電話業務經營者國際電話費率計收。
- 行動網內語音通話服務僅適用於以本公司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本公司行動電話門號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不適用於其他服務,例如:語音加值、特碼服務等。
- 每月免費贈送語音通話分鐘數僅適用於撥叫本網行動電話、他網行動電話,不適用於市話及其他服務。每月撥打他網行動電話分鐘數依月租$399/$699/$999,上限分鐘數為700/1100/1500分鐘,超過部份以促銷費率計算($3.6/分,以秒計費)。「當月免費分鐘數餘額不足3/4/5分鐘時,當次語音優惠以該餘額為準。」
- 當月通話對象超過300個不同門號即視為不當商業使用,超過前述限額後本公司可就立同意書人所使用之語音通話量,依選用之語音費率,追溯收費,將不適用免費語音分鐘數優惠,至下一帳單週期始可恢復免費優惠權益。
- 每月通信量超過免費贈送用量時,以各類型通信費率計費。每月免費贈送之行動上網用量、語音分鐘數均限當月帳單週期內使用完畢,當月未用完不可遞延至次月使用,亦不得折換現金。
- 本專案是為一般用戶正常使用所提供之通信費率方案,如發現商業行為或不正常使用,本公司得逕行停止本專案服務,同時本公司亦可就立同意書人所使用之語音通話量,依選用之語音費率,追溯收費。該門號所屬證號亦不得再申請本優惠。
- 立同意書人於租用門號期間,如有利用各優惠專案轉接話務等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理之使用,如有違法者視同違約,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凡經本公司認定異常情形遭暫停通信或終止服務契約者,本公司並得請求立同意書人賠償其不當行所致之損害。該門號所屬證號亦不得再申請本優惠。
- 一經發現以下情形之一,即認定為商業行為或不合理之使用,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可就立同意書人所使用之語音通話量,依選用之語音費率,追溯收費。本公司並得請求該立同意書人賠償其不當行為所致之損害,該門號所屬證號亦不得再申請本優惠。本公司保有商業行為之認定與解釋權。
(1) 利用本公司門號大量撥打特定網外門號或受話號碼具連續性等異常使用或商業行為;
(2) 利用本方案持續撥打且每通網外撥打時間剛好落在免費分鐘數前後之話務;
(3) 所利用之本公司門號幾乎沒有網外受話分鐘數,或網外發話高於受話分鐘數且二者間有明顯差異;
(4) 利用行動通信終端設備運作之程式或設備等所產生之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常理之使用,例如自動撥號裝置;終端設備IMEI無法辨識。
具備上述情形之一,即認定為異常話務,本公司得拒絕支付該話務所產生之接續費予其他電信業者。
- 本優惠方案,僅適用手機撥打手機之正常通話行為;一旦該門號符合上述異常情形且遭本公司暫停使用時,門號申請人本人應持雙證件正本+停話前撥打之手機+SIM卡,至本公司直營門市申請復話作業。
- 優惠到期後如無續約即恢復至本公司之一般公告費率。
- 無線電波的特性會受天氣以及環境、地物、建築之影響而造成通訊品質障礙,收訊涵蓋分布範圍詳情可於官網內查詢。
- 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4G服務,依本公司規定轉換成適用之支援服務時,期間產生之用量仍以4G服務費率計算。
- 頻寬係為有限資源,為維持無線寬頻網路正常運作,針對大量異常傳輸行為,本公司可能會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基地台電波涵蓋範圍內所有共享用戶之上網通信品質。
- 專案合約期間內,立同意書人不得退租(含一退一租)、轉換至預付卡或被銷號,否則需賠償本公司專案補貼款,補貼款之計算採以日遞減原則計算。如有欠繳月租費等其他費用時並應立即繳清。補貼款計算公式:專案補貼款-﹝(專案補貼款/合約日數)*已使用日數﹞= 實際應賠償之專案補貼款金額。
- 用戶因故身故家人申請該合約退租之相關規範如下:
(1)須繳納該用戶(ID)名下所有已出帳電信費用(末期帳單於正式出帳後繳納)
(2)需檢附文件:(a)死亡證明書(b)除戶證明(c)法院判決文件。(表列三種文件正本可擇一提供)
(3)親友代為填寫退租申請書與切結書,需檢附上代辦人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