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限時限量雙倍送NP單門號方案】促案公告
公告日:106年10月01日
預定實施日:106年10月01日
促案名稱 |
【網路門市78限時限量雙倍送NP單門號方案12期】 |
牌價資費 |
4G手機資費398型 |
促案月租費 |
$78 |
促案類型 |
單門號 |
合約期間 |
12個月 |
設定費 |
$300 |
數據優惠(國內行動上網) |
1G(超量後降速128Kbps) |
語音費率 |
網內 |
免費 |
網外(含市話) |
免費20分鐘 超過$2.0/分(以秒計費) |
簡訊費率 |
網內簡訊 |
$1.0/則 |
網外簡訊 |
$1.5/則 |
專案補貼款 |
$1,000 |
優惠差異 |
1. 月租優惠:78促案每月享$320月租折價優惠。 2. 上網優惠:78促案由0.5GB優惠至1GB。 3. 網內通話優惠:78促案每月免費分鐘數由200分鐘優惠至網內免費。 4. 網外(含市話)通話優惠:78促案每月免費語音由10分鐘優惠至20分鐘免費。 5. 網外/市話通話優惠: 78促案計費費率由$0.11/秒優惠至$2/分(以秒計費)。 6. 網外簡訊優惠: 78促案由$2.0/則優惠至$1.5/則。 |
預定實施日 |
106年10月01日 |
促案實施期間 |
106年10月01日 ~ 106年12月31日 |
專案說明
- 促銷專案適用對象:新申辦/攜碼。
- 免費傳輸量及加購流量用量達70%、98%發送到量警示簡訊通知客戶加購4G上網用量補充包,客戶可透過簡訊回覆完成加購程序。流量使用完畢均調降速至128Kbps。
- 本專案之通話費率僅適用於國內一般通話,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撥放、國際電話、國際漫遊…等皆不適用,請另見相關費率規範。
- 用戶申請本公司服務之程序 : 消費者到亞太電信網路門市,檢附相關證件辦理即可,本公司得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 本專案優惠期間內,網內互打免費,不限分鐘數、不限時段,網內係指本公司之行動門號撥打本公司之行動門號,不含市話門號、長途電話、國際電話、語音加值、一般簡訊、加值簡訊、國際漫遊及國際簡訊。
- 行動網內語音通話服務僅適用於以本公司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本公司行動電話門號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不適用於其他服務,例如:語音加值、特碼服務等。
- 4G資費優惠方案內含之網內簡訊優惠方案,僅限以手機傳送之一般網內簡訊,贈送之簡訊不包括網外簡訊、國際簡訊、加值簡訊、商業簡訊,非手機傳送之簡訊將以合約簡訊牌價計收;凡單日發送網內簡訊對象超過200 個不同門號,或該帳單週期內發送網內簡訊對象累計超過1,200 個不同門號者,即視為商業使用,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優惠,且有權利將該帳單週期內發送之簡訊全數改依簡訊牌價計收,直至下一帳單週期始可恢復優惠權益。違規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得逕行停話,終止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
- 每月通信量超過免費贈送用量時,以各類型通信費率計費。每月免費贈送之行動上網用量、語音分鐘數均限當月帳單週期內使用完畢,當月未用完不可遞延至次月使用,亦不得折換現金。
- 本專案是為一般用戶正常使用所提供之通信費率方案,如發現商業行為或不正常使用,本公司得逕行停止本專案服務,同時本公司亦可就立同意書人所使用之語音通話量,依選用之語音費率,追溯收費。該門號所屬證號亦不得再申請本優惠。
- 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如無續約,即恢復至本公司之一般公告費率。若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後,本公司仍持續提供本專案同意書期滿前之優惠資費,並不表示本公司已同意展延該優惠期限,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自行決定並逕行終止該優惠之提供,而以一般公告費率收費。
- 無線電波的特性會受天氣以及環境、地物、建築之影響而造成通訊品質障礙,收訊涵蓋分布範圍詳情可於官網內查詢。
- 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4G服務,依本公司規定轉換成適用之支援服務時,期間產生之用量仍以4G服務費率計算。
- 頻寬係為有限資源,為維持無線寬頻網路正常運作,針對大量異常傳輸行為,本公司可能會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基地台電波涵蓋範圍內所有共享用戶之上網通信品質。
- 專案合約期間內,立同意書人不得退租(含一退一租)、轉換至預付卡或被銷號,否則需賠償本公司專案補貼款,補貼款之計算採以日遞減原則計算。如有欠繳月租費等其他費用時並應立即繳清。
- 專案補貼款計算公式 :專案補貼款*(未滿租期天數/總租期天數)
舉例說明:用戶申辦「78限時限量雙倍送NP單門號」選搭78促案月租(約期12個月),於第4個月後提前退租為例,該用戶需繳納的費用計算如下:專案補貼款=專案補貼款*[(未滿8個月*30天)/(總租期12個月*30天)]
={$1,000*[(8*30=240)/(12*30=360)]}=$1,000*0.6667=$667 ($666.7)。
- 用戶因故身故家人申請該合約退租之相關規範如下:
(1)須繳納該用戶(ID)名下所有已出帳電信費用(末期帳單於正式出帳後繳納)。
(2)需檢附文件:(a)死亡證明書(b)除戶證明(c)法院判決文件。(表列三種文件正本可擇一提供)。
(3)親友代為填寫退租申請書與切結書,需檢附上代辦人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