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使用原由亞太電信所提供之行動電話帳單代付服務,作為您於蘋果公司之Apple iTunes、 App Store、 Apple Music、iCloud及iBook等商店(以下稱Apple商店)購買數位商品或服務時之交易款項支付方式(以下稱本服務),於遠傳電信(以下稱本公司)與亞太電信完成公司合併後,由本公司依法承受亞太電信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就所有尚未轉至本公司電信資費之原亞太電信門號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仍適用本服務條款。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本公司(或包括經本公司委託之第三人)得查詢您使用電信帳單代收Apple商店交易款項之繳款情況及門號使用狀態,以作為提供您本服務及交易額度之參考,以及進行、統計、調查及分析之用;您亦同意本公司得將您使用本服務之繳款情況及門號使用狀態之資料,提供予Apple商店,以作為提供本服務及交易額度之參考,以及進行、統計、調查及分析之用。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若您未滿十八歲,您必須在使用本服務前將本服務條款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方可使用本服務;前述規定於本服務條款有修改時亦適用之。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所有內容。
一、 本服務僅提供原亞太電信月租型行動電話門號(不包括預付卡或於本公司與亞太電信完成合併後,已轉至本公司電信資費之原亞太電信門號用戶)用戶本人使用,您的行動電話門號一旦完成本服務設定後,您於Apple商店的交易款項將透過該行動電話帳單出帳,您有義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繳清所有款項。如有欠費,本公司有權向您進行訴追。
二、 當您初次使用本服務,本公司依據您在Apple商店的交易及電信帳單繳款情形核定交易金額上限,您可利用本公司指定之客服APP、門市、客服專線或其他本公司可取得您同意之方式,查詢額度、或申請額度調整、或限制使用。若您的交易及繳款狀況良好,本公司得以前述任一方式經您同意後,進行額度調升;若您違反本服務條款、或經本公司認定有違反之虞、或有異常使用行為,本公司得逕行調降額度。
三、 您透過本服務支付您於Apple商店購買數位商品或服務所產生之交易憑證,係由Apple商店開立。若您對前述交易帳款有任何疑慮或主張退款、或對所購買之數位商品或服務有任何瑕疵擔保、適法性、使用上或售後服務上之主張時,請您直接與Apple商店聯繫及提出申訴,並依Apple商店所載流程處理。
四、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內容之權利,並透過網際網路在本公司官網站上公告,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本服務。如您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同意並遵守該修改內容。
五、 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生效日:112.12.15